近期,一则 “中国央行已正式批准比特币” 的消息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众多加密货币投资者与关注者纷纷热议。然而,深入探究我国金融政策与监管动态后会发现,这一消息与事实严重不符。
回顾我国对比特币的监管历程,态度一直十分明确且坚定。早在 2013 年 12 月 5 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该通知清晰指出,比特币并非由货币主管部门发行,不具备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本质上不能算作真正的货币,仅可视为一种特殊的虚拟商品。这一定性从根本上否定了比特币在我国作为法定货币流通的可能性。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被严格禁止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包括为其定价、买卖、提供清算结算服务等。
2017 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进一步强调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比特币等 “虚拟货币” 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比特币,不得为比特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此公告将比特币相关交易活动的限制进一步细化与强化。
到了 2021 年,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再次重申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虚拟货币兑换、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等相关业务全部被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从这些监管政策的层层递进可以看出,我国对于比特币的监管是为了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比特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时,曾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出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诸多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虽然在 2024 年上海法院的一起案件中裁定个人持有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具有 “合法财产权” 和 “商品属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比特币交易以及相关业务在我国合法化。其财产属性仅在特定司法场景下被部分认可,与央行批准比特币在市场流通、交易等有着本质区别。
所以,“中国央行已正式批准比特币” 这一消息毫无事实依据。在关注加密货币领域动态时,广大投资者务必以官方发布的政策文件、权威渠道信息为准,切勿轻信谣言,避免因错误信息导致投资决策失误,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下,比特币相关业务活动仍处于被严格禁止的范畴,这一现状短期内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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